项目名称:平南县2025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零捌仟元整(?150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壹佰伍拾万零捌仟元整(?1508000.00)
采购需求:项目位于平南县的大安镇、大新镇、六陈镇、上渡街道、镇隆镇、官成镇、思旺镇境内,1.大安镇儒地村儒二屯篮球场遮阳棚建设,钢棚长33.40m,宽23.00m,钢瓦结构;2.大新镇安福村长安屯文化室建设,一层,占地面积116.48㎡,建筑面积116.48㎡;3.六陈镇尚梅村寻二屯文化室建设,一层,占地面积108.15㎡,建筑面积108.15㎡;4.上渡街道下渡社区三尺岭文化室建设,一层,占地面积117.00㎡,建筑面积117.00㎡;5.镇隆镇镇隆社区肚塘二屯文化室建设,一层,占地面积109.20㎡,建筑面积109.20㎡;6.官成镇官南村古城屯文化室建设,一层,占地面积117.00㎡,建筑面积117.00㎡;7.思旺镇花石村田社屯篮球场建设和健身器材,篮球场硬化420㎡,画球界线,篮球架安装;8.大新镇大新村北段屯公共服务中心修缮及更换篮球架。室内墙面及刮腻子298.88㎡,天棚抹灰及刮腻子353.70㎡;9.大安镇罗明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修缮及更换篮球架,搭建钢瓦结构棚241.12㎡,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文件及施工图纸。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人数不少于1人,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号)的规定;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7日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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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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