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疆(乌鲁木齐市)区域性专业消防训练基地训练设施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8.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计划、安全、保密、信息、沟通、风险、廉政等管理与协调工作,办理地方行政部门涉及该项目所需各项材料,负责竣工验收移交、归档工程资料、结算审核,配合审计、纪检、巡视等监督监察,开展项目后期评估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含1年质保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①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2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 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3.3 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供应商不得以其他公司资质投标或中标后转包。如发现执行开发的公司并非中标公司,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向中标人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至 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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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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