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2025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公司2025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 项目编号:GXCZ-C-25010139 | |
|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采购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所在行政区域:福建公司所属外管道及输油气站(库) |
| 标段数量:1 | 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规模:(1)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第十二条 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由于机构改革原因,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运营管理的8条天然气管道、3条成品油管道,管道全长合计约为1587km管道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等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管网集团的油气管道环境风险评估的标准、以及集团的突发环境专项应急预案均相应发布和修编;福建省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区三线”等划定和调整等工作。基于上述多方面的原因,需要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全面修订,编制可操作性强、满足国家管网集团相关标准,且满足属地政府备案要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办理相应的备案工作。 (2)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漳州-龙岩段(包含漳州-南靖段和南靖-龙岩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委托第三方单位完成了编制、专家评审,并在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现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福建省管网作为建设单位责任主体,在漳州-龙岩段投产前环境应急预案需根据改革后的福建公司整体组织架构及各部门、所属二级单位职责分工,以及国家管网集团新发布或修编的的油气管道环境风险评估的标准、集团的突发环境专项应急预案和福建省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区三线”最新划定和调整的结果进行修订和评审。修订后的应急预案需重新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备案或变更。
福建公司2025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 标段编号: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8-07 11:05:00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3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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