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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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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汤阴县林业发展中心国道515和汤屯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及京港澳高速一期绿化提升工程(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后期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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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安汤磋 | |||||||||||||||
| 2、项目名称:汤阴县林业发展中心国道515和汤屯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及京港澳高速一期绿化提升工程(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后期养护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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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服务内容:绿化养护(包含浇水排水、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支撑、扶正、涂白、安全施工、林木林地及附属设施看护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服务质量:符合绿化养护管理相关规范和标准 5.4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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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其他规定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后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投标人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公司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如供应商为分公司的,提交的相关资格和符合性要求中可提供总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3.4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由磋商小组进行文件审查,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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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8月08日 至 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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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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