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二期)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审字【2025】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80%,财政资金占比20%,招标人为迁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二期)—右岸新城管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二期),本项目总投资14047.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0314.96万元,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招标,右岸新城管道工程为第一标段,经开区管道工程为第二标段,九江、松汀管道工程为第三标段。本标段建设规模:该段管道长度约5.35千米,管径DN1200,以及管道附属工程(管线沿线适当位置新建绿化道路洒水等中水取水口、管道途经地区的场地和路面开挖及恢复工程等),建设地点:管道起点位于右岸新城二级中水加压泵站,管道沿世纪大道向北敷设至惠昌大街北侧,再沿惠昌大街北侧向西敷设至工业水厂南侧与现状中水管道连接。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和内容:管道长度约5.35千米,管径DN1200,以及管道附属工程等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443.186156万元。2.3计划工期:761日历天。2.4质量标准:合格。2.5其他:(1)项目编号:G1302832500532001-1。(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评审方式:分散、远程、异地、双盲评审。(4)1)本项目按照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第二标段(即限价由高到低)的先后顺序组织开、评标。2)投标人可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会被确定为1个标段的中标人。3)一个投标人最多只会被推荐为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综合得分最高时,评标委员会已按评标顺序确定该投标人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后面标段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二、第三、第四的投标人为该标段的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拟派项目经理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9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只需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承诺书”中按照给定内容作出承诺即可。
3.1.3其他要求: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落实,支持中小企业采购形式: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中标金额预留比例: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中标(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占比不低于60%。9.11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迁安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股投诉。投诉电话:0315-7639727,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07 08:30至2025-08-13 17:30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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