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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沛高中南地块住宅项目-商业地块一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07 收藏项目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沛县沛高中南地块住宅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资金:42万元 , 招标人为 沛县隆发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

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409.27平方米,包含1#、2#、3#、5#、6#五栋3层商业住

宅楼,S1#、S3#二栋6层商业用房,S7#小区变电站及垃圾房,7#商业用房、小区变电站及景

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网、智能化等配套附属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沛县沛高中南地块住宅项目--商业地块一工程监理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沛县沛高中南地块住宅项目--商业地块一工程监理:

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

质;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

册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在本企业注册),要求无在监工程,只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总监

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工程总监、总监代表及其他职务。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特殊要求,中标人在合

同签订时监理人员配备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件规定进行配备。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

业注册。

5.1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

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

及以上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

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5.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8-07 09:00到2025-08-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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