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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无锡市分公司洛社镇某单位智能化系统维护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8-07 收藏项目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无锡市分公司洛社镇某单位智能化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无锡市分公司洛社镇某单位智能化系统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T-20250731-01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洛社镇某单位智能化系统维护服务项目所需的智能网络系统维护、智慧安防系统维护及智能办公信息化系统维护。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41.80万元,税率6%,含税44.308万元。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对所有标段进行响应,允许供应商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标段划分详见询比公告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每个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标段一最高限价为不含税9.65万元;

标段二最高限价为不含税32.15万元(其中智慧安防系统维护费最高限价为不含税4.80万元,智能办公信息化系统维护费最高限价为不含税27.35万元)。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标段一:

本标段拟采购智能网络系统维护负责办公楼内网络系统维护,负责网络性能维护与优化、及相关硬件软件维护,主要维护硬件包含无线AP、无线控制器、交换机、路由器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预算:含税102290元,税率6%,不含税96500元。

服务区域:江苏省无锡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合同有效期:1年。

标段二:

本标段拟采购智慧安防系统维护负责办公楼安防系统维护,包括摄像头、录像机、显示屏、安防平台及相关传输链路维护。智能办公信息化系统维护负责智能办公系统、会议系统、多媒体系统的维护,包括会议音视频系统、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预算:含税340790元,税率6%,不含税321500元。其中智慧安防系统维护费含税50880元,税率6%,不含税48000元;智能办公信息化系统维护费含税289910元,税率6%,不含税273500元。

服务区域:江苏省无锡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合同有效期: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一: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 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2 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网络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业绩。

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⑤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1.4 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无锡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响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或无锡市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段二: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 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2 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智能化设备维护服务项目业绩。

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⑤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1.4 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无锡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响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或无锡市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2. 

3. 

……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8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11日24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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