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计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10万元,施工部分最高限价为37万元。
采购需求:黄梅剧艺术研究中心楼位于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3号。该房屋为木结构,地上2层,建设于2006年左右,建成后作为办公楼使用,建筑面积444m2。该建筑在2025年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对该建筑进行结构安全性、抗震鉴定,综合评定该建筑安全性等级为Csu级,抗震不满足B类建筑7度设防要求,应采取相应加固措施。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楼的加固施工图设计(包含检测鉴定费(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符合合肥市不动产办证要求的安全性和抗震鉴定报告、设计费、勘察费(如有)、物探费(如有)、测绘费(如有));加固工程施工包括材料设备的采购与安装、验收、移交、保修等内容。供应商需满足建设项目总体要求,保证工程按时竣工验收、移交。
合同履行期限:100个日历日,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设计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须满足下述之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供应商须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此处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即可。)
3)项目经理可为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
3.2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组成员单位总数量(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超过2家;
(2)要求本项目的牵头单位为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
(3)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
(4)根据联合体单位所承担的职责分工内容进行相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评审。
(5)联合体响应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
3.3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与其有隶属关系的组织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3.4其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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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