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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建设路(和寨路东城大道)、银河路(汶水路五一大道)等6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第7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06 收藏项目
杞县建设路(和寨路-东城大道)、银河路(汶水路-五一大道)等6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杞县建设路(和寨路-东城大道)、银河路(汶水路-五一大道)等6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城市管理局(杞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建设路(和寨路-东城大道)、银河路(汶水路-五一大道)等6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5-38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总投资额:33345190.59元
2.5、建设规模:内容包含杞县6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等
2.6、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过程中的监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7个标段
第7标段:杞县建设路(和寨路-东城大道)、银河路(汶水路-五一大道)等6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8、质量要求:合格
2.9、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的书面声明;
3.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4、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3.1.5、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 2022、 2023、 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从成立时间算起。  
3.3信誉要求: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上午09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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