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济南局集团公司山东中铁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站北站房广告媒体建设项目已由2025.7.17山东中铁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广告分公司经理办公会、文旅集团经函【2025】41号批复批准,资金来源为山东中铁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东中铁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山东中铁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指导性施工组织已编制完成,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
济南站北站房。
2.2计划工期:
6日历天。
2.3工程概况:
新建站房市场需求量大,在济南站北站房一层及二层候车厅内区域建设灯箱媒体9块,总面积约255.72㎡,明细如下:
1.一层出站厅出站通道检补票室对面墙面灯箱广告1处,尺寸5.4×1.8m;
2.二层南候车区南墙面灯箱广告2处,尺寸9.6×3.0m;
3.二层南候车区北墙面灯箱广告2处,尺寸9.0×3.0m;
4.二层北候车区东墙面灯箱广告2处,尺寸6.3×3.0m;
二层北侧至南侧候车区域门楣灯箱广告2处,尺寸16.1×3.0m。
2.4采购范围:
济南局集团公司山东中铁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站北站房广告媒体建设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竞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3.2.竞标人须具备承担本次项目的能力,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3.竞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4.竞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条件的证明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评审小组对竞标人提供上述材料进行甄别,不符合要求的竞标人应当取消其参与谈判资格;
3.5.竞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有关联性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3.7.竞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高处作业;
3.8.竞标人须具备大型交通枢纽广告媒体设计规划、施工安装经验,提供近两年内的灯箱加工承揽合同,近两年是指2023-2024年;
3.9.竞标人所属公司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业人员,须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两年及以上;
3.10.竞标人所属公司须具备固定且合法合规的生产加工及办公场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加工场所及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如为租赁,租赁期限应覆盖项目履约周期)。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注册。
4.2.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6日17时00分至2025年8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4.3.谈判文件售价:每标段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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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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