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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渗滤液处理运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0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重庆市武隆区渗滤液处理运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22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武隆区渗滤液处理运行服务项目 100.22元 2 运营期间的出水水质标准:投标人负责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的达标排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表2限值。合格产水率按月考核不低于53.3%,且必须保证系统达标运行天数全年达到90%以上。
最高限价总计:100.22元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60%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8月6日 至 2025年8月1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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