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氨基酸及配套工程项目已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506-230624-04-01-519686通过项目备案,项目业主为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黑龙江伊品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颁布《关于黑龙江伊品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电力〔2017〕579号,项目代码:2017-230000-44-02-03150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伊品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黑龙江伊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汽拖轴流压缩机组及附属设备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氨基酸及配套工程项目及黑龙江伊品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续建项目汽拖轴流压缩机组及附属设备招标
招标编号:0724
(2)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
(3)项目规模: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建设45万吨氨基酸及配套工程项目,黑龙江伊品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向玉米深加工项目提供其所需用汽、用风、用电。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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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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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2520N1455086 |
黑龙江伊品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续建项目 1×2500Nm³/min汽拖轴流压缩机组及附属设备 |
汽拖轴流压缩机组及附属设备设计制造、供货及指导安装,驻场技术代表配合调试工作、以及技术培训、后期质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采购范围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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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氨基酸及配套工程项目 1×1800Nm³/min汽拖轴流压缩机组及附属设备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2.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1个月内完成全部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以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及声明函为准)
3.1.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至少具有2台单机容量60000Nm³/h及以上汽轮机拖动压缩机组供货的合同业绩。
注:1)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
合同买卖双方的盖章页和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型号、关键技术参数的合同主要页。
2)业绩时间以合同或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以投标人提供声明函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5日23:59至2025年8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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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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