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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消防站和明珠湾消防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弱电材料)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5-08-06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消防站和明珠湾消防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消防站和明珠湾消防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谈判项目资金来自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现对弱电材料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及谈判内容

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工程具体位置项目位于京珠高速灵山互通立交东侧、省道S111公路(规划番中公路)以西,项目为一级消防站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用地4268㎡,包括:房屋建筑用地、室外训练场用地、道路和绿地用地等。

2.2 谈判内容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谈判物资包件清单》,本次谈判一包一投。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响应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响应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的相关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2023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响应供应商的实缴资本金不低于 3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质量符合产品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且满足设计要求;

(4)供货业绩: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谈判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履约信用:响应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6)其他要求:

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审方法

本次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价法。

5.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9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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