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朔州市、晋中市森林样地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T-HBG2469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朔州市、晋中市354个样地调查,其中现场调查样地128个,遥感研判样地226个。按照招标文件及业主要求,2025年9月中旬完成全部样地外业调查工作,2025年10月中旬提交全部调查成果,项目交付时间短,交付压力较大,为保证项目如期交付,拟采购一家第三方单位辅助完成森林样地调查工作。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朔州市、晋中市森林样地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森林样地野外调查、测量技术协作服务等。
2.2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朔州市、晋中市。
2.5服务要求:成果文件需符合相关专业制度规范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2.6采购限价:人民币57.7万元。
2.7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2.8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测绘专业)。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调查或测绘等相关业绩。
(4)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者不能参与投标: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3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或不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6日18:00~2025年8月11日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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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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