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南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管理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冀南新区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冀南新区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冀南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管理。2.1.2建设地点:位于冀南新区西南部,中意大街西侧,为民路南侧。2.1.3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2.1.4计划工期:15个月2.1.5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2.1.6建设内容:建设单元:调节事故池、生物强化池、AAO池、中间提升水池、高密度沉淀池及泵房、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污泥脱水机房、除臭设备、臭氧发生器间、液氧站、变配电间、污泥回流池等。利旧改造单元:粗细格栅及沉砂池、一期生化池、加药加氯间、鼓风机房、二沉池、消毒池、污泥泵房、出水仪表间及巴氏计量槽、机修间及危废暂存间、门卫、工作站等。2.1.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前期资料梳理、开工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建设期项目管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工作。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资格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07 00:00:00至2025-08-12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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