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个贷二期催收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目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2025年个贷二期催收系统建设服务,现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招标目标:
一是开发个贷催收管理功能:1)搭建案件管理、电催管理(含电话和催收专用短信)、调诉管理等功能模块;2)与个贷系统一期联动,支持案件分发,实时反馈催收及回款记录;3)集成呼叫中心平台及语音识别服务。二是搭建呼叫中心平台和语音识别服务:1)本地化部署呼叫中心平台和语音识别服务;2)与个贷一期及催收系统集成,支持自营业务团队、委外机构一键外呼、电话录音批量化自动化质检。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以后)需具备类似行业催收系统建设实施开发等服务案例,以合同等证明文件为准,需提供合同首页、相关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投标时提供);
3.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技术开发实施能力和专家队伍、拥有超过20人的开发实施团队,团队管理规范、人员较为稳定,并保证资源可用于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需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且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后)政府采购或本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而取消投标资格或受到其他处罚的记录,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条提供承诺函并提供上述网站相关截图,若未提供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不一致,则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格式自拟);
3.5本项目为整体方案招标,不接受部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项目不得二次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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