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高新区新乐220千伏变电站整体改造工程二期(物资终端库)项目桩基检测服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现状新乐220千伏变电站仓储区域,北侧紧邻兴根巷、木槿路,地块西侧和南侧紧邻省级绿道以及渡架桥江,与现状新乐220千伏变电站的建筑间距为20米。
建设规模:该项目新建供电物资终端库占地面积约为33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333平方米,其中供电物资终端库地上三层建筑面积约6138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约165 平方米;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层高3.6米。新建供电物资终端库一层划分为库区、消防监控室、物资班班组用房、会议室、档案室等;二层划分为库区、信息机房等;三层设置为库区。
招标范围:宁波高新区新乐220千伏变电站整体改造工程二期(物资终端库)项目桩基检测相关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服务工作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通过之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控制价:360000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及时提供满足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地基基础检测专项资质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专业类别为地基基础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环节负责对投标人的失信情况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结果公示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后续中标候选人不再增补。
3.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9:00 至2025年8月11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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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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