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都站集控系统及变电所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玖拾玖万元整(RMB99万元)
最高限价:玖拾柒万元整(RMB97万元)
采购需求:拟对集控系统及变电所自动化监控系统结合智能化改造要求进行升级改造,购置服务器、工作站等硬件设备,部署信创版组态软件和数据库,完成站控层(江都四站、变电所)系统化集成开发,建立标准化界面,满足“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要求,实现遥测、遥信、遥控、遥调等功能。接入现有自动控制系统的核心数据,完成集中监控系统联合调试。建设管理处数据底板,对数据进行汇聚、治理,实现共享功能,保障集江都站集控系统及变电所监控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实现自主可控,保护监控信息安全。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以及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8)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正在处罚期内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7日8:00至2025年8月13日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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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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