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价(元):标包1:103884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2025年马来西亚国际清真展(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3884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提供2025年01月至今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主管部门的有效免缴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属于小微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承接服务的,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7日 至 2025年08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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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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