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川市耀州区民营经济扶贫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7号厂房及室外工程已由铜川市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8-610204-47-03-053405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铜川市耀州区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铜川市耀州区董家河镇冯家桥村。
2.2工程规模:门式钢架生产用房1栋6673.5平方米,门房45平方米,支护面积约1740平方米,原生产用房地面硬化约5300平方米,高低压配电室,低压电缆约650米,以及配套建设电缆沟基础设施。
2.3项目投资总额:本次招标估算约3200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铜川市耀州区民营经济扶贫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7号厂房及室外工程;标段类型:EPC;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近5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
④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拟派施工负责人或拟派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4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可查询。
3.5申请人信誉要求:
①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②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③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08月06 日08时00分至2025年08月12 日17 时3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 月20 日0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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