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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荆花苑六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06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锦路与梅里路交叉口东南侧 2.1.2 建设规模:项目对梅荆花苑六区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实施小区内部提升改造工程、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室外道路提升工程、道路沿街改造工程等。改造用地红线面积约2046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5257平方米,57栋住宅,7栋配套,其中住宅最高层数为11层。具体为:1、小区内部提升改造工程:包括小区内路面出新、停车位出新、广场铺装等出新工程;外墙治理、小区围墙改造、小区出入口改造、楼道内墙出新、楼道内部改造、屋面维修、建筑亮化改造、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门卫安装、消防设施改造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儿童活动设施提升、休闲健身设施提升、座椅公共晾晒设施提升配套设施提升工程。2、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包括增设景观廊架、小区及道路周边绿化提升工程、景观小品、景观亮化、喷灌系统等工程。3、室外道路提升工程:包括路面出新及人行道铺装改造等工程。4、道路沿街街区改造工程:包括沿街建筑外立面出新、店铺门头改造等工程。工作内容包括:土建、修缮土建、安装、修缮安装、室外工程、景观绿化、路灯亮化、海绵城市、四网合一等。  2.1.3 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26年02月27日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提升改造工程,包含土建、修缮土建、安装、修缮安装、室外工程、景观绿化、路灯、海绵城市、四网合一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发布资审公告首日计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700万元的房屋修缮或房屋改造工程业绩(注: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所载金额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业绩为准。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自2023/08/0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08/0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5/0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3.3条要的类似工程业绩。(2)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4)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7)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8)特别提醒: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后续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6日 08:00 至2025年08月11日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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