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定标办法有关内容修改如下:原招标文件中:********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成员应从本单位或上级管理单位在职人员中产生(含代建单位),但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现修改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成员应从本单位或上级管理单位在职人员中产生(含代建单位)。二、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特此说明。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