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7
项目名称:柳湖书院基础设施维修建设项目(第二包)二次
预算金额:28.351991万元。
最高限价:28.066411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柳湖书院基础设施维修建设(配电改造)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件[副本复印件]或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据实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企业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或社保缴纳清单,依法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函(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发布公告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2025年08月0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1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