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洲岛家园商业配套用房招商运营管理委托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按商业用房租金的11%为基数报优惠率
采购需求:
采购运营管理方对洲岛家园商业配套用房招商运营管理委托项目进行招商运营管理,洲岛家园商业配套(邻里中心、绿洲苑、芳华苑经营用房),商业可出租面积7042平方米,其中:邻里中心6765 平方米,绿洲苑174 平方米,芳华苑 103平方米。具体内容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一年服务期满后,甲方将依据既定的考核标准与流程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若乙方通过甲方考核,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沿用中标价)。续签以一年为一个周期,服务总期限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政策功能)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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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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