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安车务段现就采购段中心机房气体灭火系统、涵江北等7个站火灾报警系统的维保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报价含所有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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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备清单 |
维保时间 |
维保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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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段中心机房气体灭火系统维保、检测 |
见附件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 |
永安车务段中心机房 |
全包干方式维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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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涵江北站等4个站信号综合楼火灾报警系统维保、检测 |
见附件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 |
涵江北、长庆、中仙、夏茂站 |
全包干方式维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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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明站等3个站单身宿舍火灾报警系统维保、检测 |
见附件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 |
三明、将乐、泰宁站 |
全包干方式维保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技术要求:
(1)了解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软硬件设备、传输设备、配电线路等相关设备配件的安装位置、设备性能、具体配置参数、传输线缆及配电线路的走向。
(2)根据《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定》(试行)、《南昌局集团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和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月度、季度、半年及年度计划,经委托单位消防职能科室确认盖章,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实施。负责永安车务段段中心机房气体灭火系统、涵江北等7个站火灾报警系统日常维护,含所有零配件的故障维修更换,年度检测,全包干方式进行维保,同意车务段的安全管理,如未按规定进行维保,依据合同相关条款进行扣款。
3.2维保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如合同期内中标单位上述维保范围的维保服务质量能够符合铁路消防设施维保服务质量要求,甲方可与乙方签订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期限为“1+1+N”(N≤1年),一年一签。
3.3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4资质要求:
3.4.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需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证明、维保人员需持有国家认定的资格证书,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
3.4.2.报价公司须提供近三年至少1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相关业绩准。
3.4.3.报价方须为独立提供服务商,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报价方应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具备采购项目相匹配的服务保障能力,所供维保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规定并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3.6在报价截止日时,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公告时间:公示期为2025年8月6日10:00至2025年8月13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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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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