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YCG[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部分评分项及技术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市新###街道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A地块B1号楼5-8层6号开标室([webname###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市新###街道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A地块B1号楼5-8层8号开标室([webname###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技术项-人员配备的描述修改为:“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拟派的项目团队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商务项-综合实力1的分值调整为5分,描述修改详见系统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3.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商务项-综合实力2的评分要求。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商务项-售后质保期的分值调整为3分,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修期: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不得分,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质量保修期每增加满12个月的加1分,以3分为限。” 5.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商务项-服务能力的评分要求。 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商务项-同类项目业绩的分值调整为4分,描述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完成的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有效业绩的得1分,满分4分。注:(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网站中标/成交****网页或****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7.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二(一)序号10俯视柜、序号11悬挑柜、序号12台面俯视柜-5、照明系统的要求均调整为:“采用杆式LED灯,色温4000-5000K,LED芯片,使用寿命长,光色好;” 8.针对本更正公告的质疑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其余内容的质疑期不予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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