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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分公司智慧支局装维终端自助领料存储仓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8-05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工作内容:对南岸分公司智慧支局装维终端自助领料存储仓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项目金额:本项目预估金额为9万元(不含税)。

(2)项目内容:供应商为采购人办公区域配置2套装维终端智慧存储仓设备,以智能柜的形式满足日常装维工作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交货期限:供应商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订单全部供货、运输和安装。

(5)质保期: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符合重庆电信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7)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及份额。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为4.5万元/套(不含税),供应商响应单价报价高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本次响应接受代理商参与响应。供应商必须是本次响应产品的制造商或有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

①供应商为响应产品制造商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

②供应商如为响应产品代理商的,应提供其制造商的授权证明文件。

注:无法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或同一制造商就同一型号产品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响应、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响应的,均否决其响应。

2.1.7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存储仓设备销售类)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份,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含税)。如供应商为响应产品代理商的,可提供其制造商的产品业绩或供应商代理该制造商的产品业绩;如供应商为响应产品制造商的,可提供制造商自身产品业绩或代理商销售其产品的业绩。

2.1.8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售后服务项目团队,其中项目经理1人,团队服务成员至少1人。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3月1日至今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经理必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其它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           。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供应商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5日17时00分至2025年8月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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