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编号:GHNY
三、招标内容:满足白石湖煤矿处理3200万吨煤炭所需的短效抑尘剂;满足马朗煤矿处理2880万吨煤炭所需的短效抑尘剂。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广汇集团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
4、投标方必须提供同类项目近三年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有效业绩证明,另请提供客户的使用评价反馈证明。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5、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合法经销商(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投标文件中须另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专卖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及详细的生产单位资料),同一家单位只能出具一张授权委托书
6、现场实验是投标人投标资格的必须条件,投标人必须确保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行现场实验,实验结果满足我方要求者方可具备投标资格;2025年8月15日统一至现场进行实验,请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如有时间变化另行通知);
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通过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0元。
七、购买时间:(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4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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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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