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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春路3号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重1)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8-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春路3号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重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543719.4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锦春路3号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重1)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43719.4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建设地点:南宁市锦春路3号;
2.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包工包料;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消防系统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确保通过消防主管部门专项验收备案。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主楼及附属楼消防工程修缮,涵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修缮及设备更换;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更换;消火栓箱整体更换;喷淋系统整改等;
5.采购范围包含内容:主楼副楼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等主机、元器件及线路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请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自行下载]包含的内容。

最高限价(如有):1543719.44

合同履约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内完工。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3)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注: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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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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