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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2025

3.招标人: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地点:肇庆市

5.项目内容、要求:

(1)服务内容:ISO9001:2015 & ISO14001:2015 & ISO45001:2018管理体系认证服务;

(2)服务范围: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子分公司,公司纳入体系的组织人数为851人。

(3)审核时间要求:

第一年(2025年)换证审核:于2025年9月28日前审核完毕;

第二年(2026年)第一次监督审核

第三年(2027年)第二次监督审核

(4)各个审核场所的认证范围及证书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服务期限:三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通过2027年度监督审核认证,具体合同终止时间以合同各项内容全部完成验收之日为准。

(6)服务及承诺:公正、权威、独立、专业,提供认证审核期间和认证审核后的增值服务。

(7)验收标准:

①按审核时间要求,安排换证及监督审核;

②按各个审核场所的认证范围,合理安排审核地点及人天。

6.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6000.00元(含税),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括认证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合同、发票、企业管理费、利润分析、税金分析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备注: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具体发票类型以招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为准),以投标报价的含税合计金额为价格评分依据。如投标报价的含税合计金额与不含税合计金额计算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的含税合计金额为准。

7.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方式为银行划账、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或有资质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①以银行划帐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从企业基本银行账户向招标人一次性缴交履约保证金,(不接受分批次缴款,非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效),统一汇入招标人账户。

中标人需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

②提供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或有资质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如为银行保函,则保函为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中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招标人可接受的)以招标人为受益人、可凭招标人首次申请即作无条件付款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如保函需延长有效期的,中标人必须在保函有效期截止日前1个月内到银行续保,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合同期满后,扣除中标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如有)和赔偿费用(如有)后,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退回履约保证金申请,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4)履约保证金用于赔偿招标人因中标人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中标人应保证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即当因中标人过失、违约等导致履约保证金被用来扣除赔偿招标人损失时,中标人应在扣除后10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中标人逾期不补足视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

(5)招标人可从应付款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取中标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等。

(6)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作为招标人的认证服务机构。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认监委颁发的认证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企业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并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最终以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三、采购方式:

自主招标。

四、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1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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