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街道湖畔二期小高层消防维修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49.916099万元 , 招标人为 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街道西段
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对徐州市贾汪区潘安街道湖畔二期小高层消防进行全面维修,包括对消防水
箱、泵房、控制室等维修更换。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街道湖畔二期小高层消防维修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街道湖畔二期小高层消防维修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
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②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
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提供:(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质及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证书;(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8-06 09:00到2025-08-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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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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