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六合区农路(林大线、北董路)建设工程高压杆线迁改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六合区农路(林大线、北董路)建设工程高压杆线迁改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六合区农路(林大线、北董路)建设工程高压杆线迁改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六合区农路(林大线、北董路)建设工程高压杆线迁改项目: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
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
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
等级:承装类五级(含)、承修类五级(含)、承试类五级(含)及以上资质(根据国家能
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如供应商已换发新证则提供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如供应商尚未换发新证则提供五级
及以上许可证。提供证书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
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编
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若供应商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需提
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
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退休证明(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
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的;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资格审查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8-06 08:30到2025-08-12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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