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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新风村现代化物流仓储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05 收藏项目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新风村现代化物流仓储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盐城市阜

宁县新沟镇新风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比例为:政府投资:100%,其

他国有:0%,私有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新沟镇;

2.2工程规模:阜宁县新风村现代化物流仓储项目 ,主要内容为新建1栋三层框架结构

物流仓库,建筑面积1600㎡,建设道路、雨污管道、 强弱电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预算价:256.32万元

2.5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A320923001001041001001 阜宁县新风村现代化物流仓储项目 阜宁县新风村现代化物流

仓储项目 ,主要内容为新建1栋三层框架结构物流仓库,建筑面积1600㎡,建设道路、雨污

管道、 强弱电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9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

产状态。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二选一)承担过 / (高

度、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量化指标)以上的 /

工程。(资格后审项目仅限于技术复杂 或者大型及以上工程项目、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

标人法的工程 项目和无资质要求的专业工程项目可选。如招标人选用类似工程作为投标人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的,则须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界定类似工程的具体指标,类似工程

是指项目在高度、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量化指

标与招标工程相类似。一般只能设置不超过 2 个量化指标。其中面积、造价 量化规模指

标,大型及以下工程、技术复杂的特大型工程可以设 置不超过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的 80%,特

大型工程不超过 60%。其他指标的设置不得超过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工程”期限一般

不得低于 3 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 年内(不少于3年,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

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2。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

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

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

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

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

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

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

作出的决定。

3.2.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2.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

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内容为: 建筑业。(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具有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同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3.2.其他要求:

3.3.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

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

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

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

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

不作要求。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

供从2025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3.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

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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