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请登录)
4.招标项目概况:
对学校食堂物资采购监管户及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含相应资金存放)项目进行招标,账户开设期限按相关规定执行。资金存款类别及存款期限根据招标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具体确定(资金存放服务期限按相关文件或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局属国有企业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丽财预执〔2023〕148号)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5.1在分公司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5.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3投标银行所属丽水分行经人民银行上年度(如上年度综合评级文件尚未公布的,以上上年度的文件为准)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不受此限制;
5.4投标银行须以丽水市辖区范围内所属金融机构的最高分支机构为主体参加本项目竞标;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投标银行与最终开户及相应资金存放的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5日- 2025年8月12日,每天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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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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