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核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华能沿海(南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以下简称:华能通州湾煤电项目)将在通州湾示范区建设2台100万千瓦二次再热煤电机组,机组拟采用海水直冷却方式;并配套建设一座5万吨级(结构预留7万吨级)卸煤码头。为加快华能通州湾煤电项目有序推进,拟采购绿化、景观设计服务。
2.2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一港池东岸北侧项目建设地。
2.3服务期:供应商需根据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进度情况及本工程的需要合理安排相关工作。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验收提前等情况,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
2.4采购内容:供应商负责绿化、景观设计服务,包括厂区、事故灰场区域及补给水泵房区域三个地块的绿化、景观设计,其中厂区占地面积约475亩、事故灰场区域占地约50亩、补给水泵房区域占地约4亩,整体绿化面积约105000㎡(不含厂前区绿化设计)。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1.2供应商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提供承诺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国中煤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提供承诺函);
(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3.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
3.2.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3.2.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3项单个合同设计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数量为准),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1)双方签订的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设计内容及设计面积、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未体现设计内容及设计面积的,需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经业主确认的证明材料等;(2)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2.3设计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担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设计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无设计负责人的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供应商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职称专业名称如下: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影印件。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供应商可于2025年8月5日上午8:30时至2025年8月15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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