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天通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装卸服务项目(华泰氯碱),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天通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原盐、电石、电石渣等原材料和副产品装卸及属地车间临时用车,暂定量:141.66万吨,作业区域:华泰园区氯碱装置区域装卸。
2.2项目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益民西街1868号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园区内。
2.3招标范围:
①负责电石库电石堆放、上料(包含属地车间临时用车:乙炔车间结晶盐清理、氯乙烯结晶盐清理、其他临时用车等),以每月华泰氯碱厂电石消耗量作为结算依据;暂定量83.33万吨/10个月,运距:0.2km;
②原盐堆放、卸车、上料工作、盐库周边临时性用铲车工作(包含盐库整理整顿、元明粉倒运及装车等);暂定量58.33万吨/10个月,运距0.2km;
③属地车间临时用车:装载机负责电石渣堆整及装卸作业,库存暂定量10万吨/10个月,运距0.2km;挖掘机负责园区内其他清理和辅助作业,暂定量34次/10个月,运距0.2km。
④电石渣辅助装车,库存暂定量10万吨,以实际外销电石渣量为准(包含华泰至华电装车),运距0.2km;
⑤配合各属地车间卫生、环保、绿化等其它临时性工作;如遇突发自然灾害(洪涝、霜冻等),配合属地车间救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普货运输)。
3.3、投标人服务车辆要求:设备车辆≥7台(主机4台、备机3台)
电动装载机7台(4备3):60型电动装载机(加长臂,平斗带耐磨刀板(高锰钢),主机斗容量≥5.5m³,备机斗容量≥4.5m³。
以上车辆证明材料【包含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自有车提供所有权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或道路运输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有效期内保险单据或购车合同或发票或购车意向协议等)扫描件,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协议(需体现需求车型及数量)扫描件】。
3.4、安全管理团队人员要求:企业拥有专业专职安全管理团队人数≥1人,管理调度人数≥1人;安全管理团队人员依法取得《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3.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指装卸短驳服务或运输服务)业绩至少1项,项目累计金额≥300万元以上。证明资料: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等)及合同期内结算发票(累计金额≥300万元)的扫描件。
3.6、财务要求:需承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7、信誉要求: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
3.7.1、需承诺企业无不良记录,未发生过拖欠司机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提供承诺函)。
3.7.2、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
3.7.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5日18时30分到2025年08月11日1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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