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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宿州-黄山干线禹会-长丰段项目淮南段管道杂散电流排流保护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天然气宿州-黄山干线禹会-长丰段项目淮南段管道杂散电流排流保护工程 2.2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 2.3项目单位: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采购范围: (1)完成蚌合线一标段(淮南市大通区境内)埋地管道杂散电流排流保护设施施工、调试(包含所有材料等),达到杂散电流排流效果,并出具排流效果测量报告文件; (2)排流保护装置共4处,位置分别位于蚌合线一标段管线工程14+50.00、18+200.00、19+400.00、22+900.00里程位置附近,主要包括深井钻井,深井地床,测试桩、电缆、固态去耦合器、参比电极、绝缘板等安装,详见设计图纸; (3)负责排流保护设施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征地(包括临时征地、进出场道路、正式征地等,其中测试桩、深井地床、固态去耦合器支架等需要正式征地的,需提供长期租地协议)、协调及青苗补偿以及施工过程中各类协调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项目预算:人民币46万元。 2.7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2.8工期:本项目工期7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防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石油或天然气管道线路干扰排流保护或外加电流阴极保护施工业绩; 注:①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如合同未能体现评审指标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业主公章或部门章的证明材料。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2)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 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份以来以来拟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 4.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5年8月5日16:30至2025年8月12日8: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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