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WH-2025-FW-012
项目名称: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培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55
155
其他农业服务
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以下工作内容: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培训项目。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培训师资和课程体系建设,积极探索联合培训等方式,以基层农技推广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组织950名在岗在编基层农技人员进行不少于5天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重点提升实操能力。具体包括食宿、实训、交通和培训场地等安排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人员培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 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出具银行提供的竞争性磋商会议截止日期前近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税务机关出具,自行编制无效);
4、供应商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无需缴纳的需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书面说明,自行编制无效;第三方缴纳的需出具双方委托**
5、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与磋商,须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出具《非联合体声明函》。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提交响应文件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信用中国 ” 网站、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项目编号:TJWH-2025-FW-012
项目名称: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培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55
155
其他农业服务
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以下工作内容: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培训项目。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培训师资和课程体系建设,积极探索联合培训等方式,以基层农技推广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组织950名在岗在编基层农技人员进行不少于5天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重点提升实操能力。具体包括食宿、实训、交通和培训场地等安排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人员培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 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出具银行提供的竞争性磋商会议截止日期前近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税务机关出具,自行编制无效);
4、供应商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无需缴纳的需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书面说明,自行编制无效;第三方缴纳的需出具双方委托**
5、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与磋商,须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出具《非联合体声明函》。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提交响应文件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信用中国 ” 网站、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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