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用卡、个人类、小微企业类贷款委外催收集中采购项目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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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个人类、小微企业类贷款委外催收集中采购项目公告
日期:2025-08-05 收藏项目
一、招标编号:2025

二、项目预算:2220万元。

三、项目名称:信用卡、个人类、小微企业类贷款委外催收集中采购项目

四、交付及服务期限:两年。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执照,执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提供以上信息网站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体现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提供的截图如不符合要求,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则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5.投标人征信报告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当前逾期,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人行征信报告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当前逾期。(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2)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3)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5)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6)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7.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10.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通报或被其他同业禁入、在同类服务中发生纠纷或造成风险事件、被采购方列入黑名单的,不予准入。(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人经营范围应涉及信用卡欠款催收、银行告知或催告服务、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机构委托代理等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内容。(提供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则应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3.投标人应具有3年(含)以上信用卡欠款催收服务经验、1年(含)以上个人类和小微企业类贷款催收服务经验, 资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案例合同复印件,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4.投标人应具有2家及以上商业银行(其中至少包含1家大型商业银行)信用卡欠款催收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且业绩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案例合同复印件)

15.投标人应拥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内控合规管理机制、风险管控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16.投标人应对服务不同机构的设施、系统和数据有明确、清晰的边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投标人的呼叫业务系统操作终端具备对敏感信息屏蔽功能,具有客户敏感信息访问日志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一定数量有催收经验的专业人员且人员相对稳定。(提供办公场所持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配备人员团队表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9.投标人用于外包业务处理的网络与其办公网络实施网络隔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在其总公司满足以上1至19条资质要求之外,投标人经营范围应涉及信用卡欠款催收、银行告知或催告服务、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机构委托代理、为总公司承接(承揽)业务等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内容。若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则应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1.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在其总公司满足以上1至19条资质要求之外,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与分行委托催收账户数量相匹配的有催收经验的人员且人员相对稳定。(提供申请人在分公司当地的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8月6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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