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津市2025-2026年度扫描仪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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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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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是 |
0.12(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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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包 |
是 |
0.2(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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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包 |
是 |
0.4(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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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包 |
是 |
0.4(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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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包 |
是 |
0.65(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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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包 |
是 |
1(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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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包 |
是 |
1.6(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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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包 |
是 |
0.2(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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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包 |
是 |
0.3(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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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包 |
是 |
0.4(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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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包 |
是 |
0.5(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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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包 |
是 |
0.8(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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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包 |
是 |
1.1(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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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包 |
是 |
1.4(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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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包 |
是 |
1.5(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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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包 |
是 |
1.8(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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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包 |
是 |
2.2(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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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包 |
是 |
0.4(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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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包 |
是 |
0.5(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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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包 |
是 |
0.22(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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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包 |
是 |
0.32(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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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包 |
是 |
0.38(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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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包 |
是 |
0.46(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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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包 |
是 |
0.78(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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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包 |
是 |
1(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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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包 |
是 |
1.2(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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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包 |
是 |
2(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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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包 |
是 |
1.5(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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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包 |
是 |
3(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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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包 |
是 |
4(万元) |
扫描仪 |
详见征集文件 |
框架协议的期限:2025年09月20日至2026年09月19日框架协议适用范围:全市预算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中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2、供应商应具备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3、供应商应具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产品投标规则:(1)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能用一个产品进行响应,且同一款产品仅可参与响应一个采购包,供应商用多款产品响应一个采购包或者用一款产品响应多个采购包,均被视为无效响应;(2)同一款产品已入围其他品目框架协议的,参与响应本项目任意采购包,均视为无效响应;(3)平板式+馈纸式扫描仪,供应商如采用两型号组合或主型号(含平板)等形式参与投标,则所填报型号仍适用上述规则。
三、获取征集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5日到2025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