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柳河、兰旗堡加油站罐区、场区地面维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柳河双侧加油站罐区地面,柳河南侧、兰旗堡南侧加油站场区地面进行局部修缮。现对柳河、兰旗堡加油站罐区、场区地面维修进行采购。
2.2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为柳河、兰旗堡加油站罐区、场区地面维修施工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
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2.5施工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6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8日23时59分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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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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