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平山湖村风貌改造综合提升项目(一社、二社、三社)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编号:Tp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平山湖村风貌改造综合提升项目(一社、二社、三社)。
2.项目地点: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平山湖村。
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平山湖村风貌改造综合提升项目(一社、二社、三社);
5.招标控制价:2559512.43元;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2.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要求: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应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在以上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无欠薪证明:根据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通知》(张治欠办函〔2020〕5号)文件要求,取消无欠薪证明事项。施工企业在参加市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时,提交“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承诺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5.投标人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8月6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12日2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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