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苏省边城监狱警察食堂后厨外立面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范围:江苏省边城监狱警察食堂后厨外立面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
预算金额:人民币98万元;报价超过者按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边城镇小茅山江苏省边城监狱(监外施工)
工期:90日历天。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合格等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2024年度财务报告。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距开启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提供距开启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6.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同时提供:(1)项目经理注册证书;(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2025年2月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三、磋商文件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8月5日起至2025年8月12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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