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水电四局(兰州)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委托,以谈判方式采购塔城分公司哈密风电工程所需的210.365吨附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哈密风电工程附件采购
(2)项目概况:哈密风电工程位于新疆哈密,塔城分公司承建20套风机塔筒。本项目集中采购210.365吨附件。
(3)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采购范围为附件现场含税交货价:包含但不限于附件的加工制造、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不含卸车费)、仓储、损耗、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检测、探伤费用、缺陷责任期的服务、材料进场后需报验的检测样品的制作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报价单位应确保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4)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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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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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镀锌件 |
详见采购清单 |
吨 |
184.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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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焊接件 |
详见采购清单 |
吨 |
22.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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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铝合金、不锈钢 |
详见采购清单 |
吨 |
3.204 |
(5)交货时间:
2025年8月25日成套到货第一批6套(63.110吨),8月30日成套到货第二批7套(73.628吨),9月10日成套供货第三批7套(73.628吨)。
(6)交货地点:
新疆吐鲁番托克逊县水电四局。
(7)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8)支付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
(9)付款比例:投料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合同金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给甲方,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为投料款。到货款:分批发货,每批按实际发货数量为一批,货到验收合格乙方提供该批次货物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批次货物金额的67%。质保金:余3%为质量保证金,乙方供完货后满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全额返还
(10)调价机制:该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中标后所签署的采购合同单价不再以任何理由调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
2、供应商应具有塔筒附件供货业绩(仅为直供生产业绩,不包含代加工业绩)。同时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8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下载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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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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