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人民医院采购新院区院史馆、党建文化长廊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45,09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2,545,09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B07000000 装修工程 | 新院区院史馆、党建文化长廊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45,09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施工合同签订后,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质保期满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具备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在建工程项目期间指: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发包人出具竣工验收证明之日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止);(3)根据《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20〕165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并经公示的建筑市场信用主体,将拒绝参加响应,公示以通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为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结果,对于有行贿犯罪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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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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