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电热水器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电热水器采购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2.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贰佰元整(18,200.00)。
3.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万捌仟贰佰元整(18,200.00)。
4.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授权法人公章的授权函(格式自拟),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至开标当日,未有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8月5日自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5年8月12日17: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