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504-330424-04-01-57447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天仙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桩检测和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海盐县。
2.2建设规模:检测静钻根植桩约877根。
2.3总费用:约90万元。
2.4计划工期:基桩检测:具备检测条件后进场且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基坑监测:工程桩施工阶段和基坑施工至回填完成阶段,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管线进行观测至竣工验收。
2.5招标范围: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基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低应变试验、桩长检测、焊缝质量探伤检验。基坑及周边监测,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和②,或①和③资质:①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单独承担除焊缝质量探伤检验外的其它检测任务;联合体另一方具有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单独承担焊缝质量探伤检验任务;联合体第三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基坑及周边监测任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5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19日14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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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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