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8-11 10:00:00
中交一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8月鹿邑县供水管网及污水治理项目砂、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鹿邑县城市地表水供水管网置换建设项目(栾台路、卫真路)第二标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计量款及施工单位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砂、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鹿邑县城区污水综合治理项目(栾台路、卫真路)第一标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计量款及施工单位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砂、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鹿邑县供水管网项目(简称):本项目位于周口市鹿邑县,呈南北走向,属城市次干路。栾台路北起新通路,南至伯阳路,全长 3566.661m。与新通路、博德路、道源路、卫真路、紫气大道、谷阳路、伯阳路均为平交。由于建设年限较长,该道路缺乏系统的市政供水管网,本工程为该道路两侧单位及住户改善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现状。由于现状人行道破损严重(栾台路(卫真路-谷阳路)沿河段路缘石维持现状,仅局部损坏处进行更换),本次结合管网的提升,翻修人行道铺装及其他附属设施。主管道采用DN400PE管,明挖施工5422m,水平定向钻施工292m,沿线共设排气井8座,排泥井6座,阀门井25座,消火栓30个;翻修人行道14020.97m²,沿线出入口及部分辅道路面恢复1010.43m²;更换路缘石6833.94m,更换树池石1163套。工期要求为180天,合同额946.236万元。
项目地址:周口市鹿邑县栾台路(新通路—伯阳路)
(2)鹿邑县污水治理项目(简称):本项目位于周口市鹿邑县,呈南北走向,属城市次干路。栾台路北起新通路,南至伯阳路,全长3566.661m。与新通路、博德路、道源路、卫真路、紫气大道、谷阳路、伯阳路均为平交。由于建设年限较长,该道路管网雨污合流,缺乏单独的雨水、污水管网。全线雨水共分4个系统:1、新通路-博德路段沿道路双侧由北向南布置;2、卫真路-急三道河段沿道路东侧由北向南布置;3、急三道河-风景河段沿道路东侧由北向南布置;4、风景河-谷阳路段沿道路双侧由南向北布置;未来宜居酒店-伯阳路段沿道路双侧由南向北布置。全线污水共分 2 个系统:1、新通路-卫真路段沿道路双侧由北向南布置;卫真路-风景河段段沿道路东侧由北向南布置。2、风景河-谷阳路段段:沿道路东侧由南向北布置;谷阳路-伯阳路段沿道路双侧由南向北布置。现状人行道破损严重(栾台路(卫真路-谷阳路)沿河段路缘石维持现状,仅局部损坏处进行更换。),本次结合管网的提升,翻修人行道铺装及其他附属设施。其中DN300Ⅱ级混凝土管603m,DN600Ⅱ级混凝土管5521.5m,DN800Ⅱ级混凝土管1416.75m,DN1000Ⅱ级混凝土管2260.5m,DN1000F型钢承口Ⅲ级加强C50/P8钢筋混凝土顶管25m,雨水检查井101座,收水井175座,污水检查井145座;翻修人行道20220m²,沿线出入口及部分辅道路面恢复4285m²;更换路缘石6405m。工期要求为180天,合同额2070.83万元。
项目地址:周口市鹿邑县栾台路(新通路—伯阳路)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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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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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供水管网及污水治理项目 |
赵鹏飞 |
18734302841 |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砂、碎石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销售商。
3.2送样要求:投标人需在公告售标期间,前往项目试验室送地材样品进行试验检测,同时留存两份样品,作为后期供应时对比使用。超过售标期间,将不再接受试验,未送样试验或试验检测不合格均无资格参与投标。(检测合格,由甲方提供合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未附甲方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给予废标。对项目检测结果存在质疑的,可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3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未在省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登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或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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