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民警食堂维修改造及供暖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7.668287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内容包含总站营房暖气维修改造,4号楼民警食堂餐厅维修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令下达之日起为期60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可以以总公司名义参加,还须提供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授权范围、权限、责任划分及期限,并加盖总公司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审计机构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提供2025年1月(含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材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2025年1月(含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含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成交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注1: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01月(含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2: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成交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3: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上的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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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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