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临泉皖新文化广场道具软装采购安装项目
1.2采购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询比类别:货物
2.2项目概况:临泉皖新文化广场道具软装采购安装项目,该项目地点位于“临泉欧帆皖新文化广场”商业楼1-4层,建筑面积约4270平方米。
2.3项目地点:“临泉欧帆皖新文化广场”商业楼1-4层
2.4询比范围:临泉皖新文化广场道具软装采购安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室内道具、软装、标识、智能化设备及照明灯具采购及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清单及图纸
2.5资金来源:自筹。
2.6交货及安装周期:30日历日内
2.7免费质保期: 2年
2.8最高限价:1301644.7元(含税,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万壹仟陆佰肆拾肆元柒角)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3.3供应商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了无行贿犯罪承诺;
3.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询比,违反规定的,相关询比均无效,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为准;以响应当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为准。
3.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询比;
3.6被采购人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供应商在取消资格期限内不得参加询比。
3.7 信誉要求: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响应人以响应当日起追溯前三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在(项目归属地)市级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资格;
2)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 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响应当日起追溯前三年,响应当日在信用中国等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4) 响应人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响应当日起追溯前三年,响应当日在信用中国等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5)响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以响应当日起追溯前三年,响应当日在信用中国等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6)响应人确保成交后本项目能够一次性通过采购人相关部门验收,否则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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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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